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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企业补缴社保费约200万元‖多地追补社保费,企业用工成本或将上升30%!
 

个税改革尘埃落定,社保费统征成为公众关注的又一焦点。近日,江苏一家企业被责成补缴十年社保费约200万元,社保征缴日趋严格,违规漏洞将进一步填补。同时,伴随着国地税改革渐进,税务机关统征社保费使中央财政调剂能力得以增强。不过,机制日渐规范之际,企业对税费负担的忧虑未减。

追堵少缴、欠缴漏洞

9月3日,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份行政裁定书引发关注。这份来自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的行政裁定书显示,常州市某公司2007年12月至2017年11月期间欠缴社会保险费合计201万元,江苏省常州地方税务局第五税务分局作出社会保险费征收决定,对该公司征收社会保险费。在征收决定生效后,因该公司未全部履行缴纳义务,税务机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税务部门追缴社保费不仅仅发生在江苏。近期,黑龙江省税务局等有关部门发文表示,从8月1日起,组织全省基层单位开展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专项整治行动,要将劳务派遣公司、物业保安公司、建筑施工企业、季节性用工较多企业列入重点,依法加大检查和处罚力度,严厉打击应参未参、应缴未缴行为。
经梳理发现,目前已有安徽、河南、江苏、湖北、四川等地税务机关申请执行社保费的裁定文书。

在此前,我国各地社保费的征收机构并不一致,有些是由税务部门来征收,有些则是由社保部门来征收,这为企业欠缴、少缴提供了“方便”。
而今年7月印发的《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明确,从明年1月1日起,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用工成本加大

社保费统征堵上欠缴少缴漏洞的同时,却有声音传出,此举将增加企业的用工成本。对此,多位专家表示,此次社保征管主体改革对于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的企业来说影响不大,但那些“低缴”、“漏缴”社保费的企业要达到足额的标准则要付出比较大的成本。当前,我国企业社保总费率在30%左右。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透露,根据《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职工本人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缴费。
去年发布的《中国企业社保白皮书2017》显示,我国社保基数合规的企业比例已从2015年的38.34%大幅下降到2016年的25.11%,而2017年基数合规企业比例仅为24.1%。据测算,假定当前一个制造企业用工成本占总成本的30%,做到完全依法参保意味着缴费人数和缴费基数的上升,用工成本大约上升30%,总成本大约上升10%。

以建筑施工企业为代表的建筑业企业用工量大,用工形式多样,社保费的追收、统征,或将进一步拉高建筑业企业用工成本,压缩利润率,经营压力也可能进一步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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